12月4日,大商所发布关于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的公告,对铁矿石、棕榈油期货持仓限额进行了调整,分别自I2512、P2512合约起施行。 分品种看,对铁矿石品种,此次大商所将铁矿石期货合约上市起、交割月前一月第一个交易日起、交割月前一个月第十个交易日起的持仓限额,由15000手、10000手、6000手分别下调至7500手、6000手和4000手。对棕榈油品种,在一般月份(合约上市至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十四个交易日),如果单边持仓量小于等于10万手,客户在棕榈油期货的持仓限额从10000手下调至5000手;如果单边持仓量大于10万手,客户持仓限额从合约单边持仓10%下调至5%。对于非期货公司会员,调整后的持仓限额水平与客户保持一致。 同日,大商所还发布了调整铁矿石期货涨跌停板、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自2024年12月6日(星期五)结算时起,铁矿石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由11%调整为9%,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由15%调整为11%,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11%不变。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规定的合约,其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按照规定数值中的较大值执行。 相关专家对记者表示,近年来,大商所守牢监管主责主业,对相关品种采取了提高交易保证金水平、收紧持仓限额和交易限额等风控措施,有效保障了期货市场安全平稳运行。近一段时期以来,受全球供求关系变化等因素影响,铁矿石、棕榈油等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频繁。此次大商所加强预研预判,及时调整铁矿石、棕榈油品种持仓限额,将进一步防范化解过热交易风险,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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