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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帮忙写个北冥同志的生平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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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8 12:3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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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身在副市级保安世家
2、世袭三一重工,被步春俊抢了马子侮辱
3、偷卖仓库的电脑,被主管打、碰瓷主管拿一第一笔司法补偿,奠定了以后碰瓷的机会
4、辗转各种行业,最终失败,遁入期货,和原生家庭断绝关系
5、旅居上海,跑救助站,一时显赫,不少期货大佬以认识北冥为荣
6、春节等假期去打保安临时工,司法碰瓷黑心企业
7、集装箱风云,本性开始显露,贝蒂沦为北狗,从此人生尽是加速下坡路
8、与王沐、林太医的交往
9、空鸡蛋赚了2.8万,住进电梯房,后来住旱厕
10、牛相看到曾经舔过北猴的都发达了(英才、王沐、假太医、黑狗),送北冥蛋糕、金牌
11、获得张开凤女士的投资,最终大亏8万
12、病重
13、天崩地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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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28 12:34: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头像可以作为遗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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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8 12:35: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牛香居然有这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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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28 12:3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北冥可以写一本书 用稿费来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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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8 12:40: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暂时不写,谢谢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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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8 12:41: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写有被起诉的风险,等北冥挂了,我来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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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8 12:43: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才,资深冥学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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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8 12:4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北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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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28 12:47:0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夫是集北学、山学、川学大成的屎尿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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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8 12:4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宏杰与上海楷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判决书
案  由        劳动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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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号        (2021)沪0112民初26572号               
  
发布日期        2022-07-01        浏览次数        80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1)沪0112民初26572号
原告:李宏杰,男,1976年10月25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湖南省株州市荷塘区。
被告:上海楷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恒南路1328号F层02室。
法定代表人:陆其阳,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勇,男,该公司工作人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卢忠华,男,该公司工作人员。
原告李宏杰与被告上海楷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宏杰、被告上海楷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李宏杰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确认原、被告于2016年11月5日至2017年1月9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2.确认原告在被告处的基本工资为每月人民币4,000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3.要求被告撤销劳动合同,销毁相关书面劳动合同文本;4.被告支付原告2016年11月5日至2016年11月30日期间的基本工资2,758.62元、平时延时加班工资2,241.37元、双休日加班工资3,402.29元、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1月30日期间的病假工资551.72元;5.被告支付原告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基本工资4,045.97元、平时延时加班工资3,258.62元、双休日加班工资5,085.05元;6.被告支付原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9日期间的基本工资735.63元、平时延时加班工资143.44元、双休日加班工资237.24元、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838.62元;7.被告支付原告2016年11月5日至2017年1月9日期间的诊疗费71元、西药费579.6元;8.被告支付原告2016年11月、2016年12月及2017年1月期间的应发未发工资的银行活期利息279.58元;9.被告支付原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5,335.91元;10.被告支付原告因拖欠工资的50%赔偿金9,845.31元。事实与理由:原告于2016年11月5日起在被告三湘七星府邸项目点担任白班巡逻岗、门岗等工作,至2017年1月9日先后听从XX镇XX园区、成亿花园小区、万荣阳光苑小区担任门岗、夜班巡逻岗等工作。每个岗位都要求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以上,中间尚有任何休息。吃饭也在岗位上,边吃饭边工作。原告每月工资为4,000元,但被告以各种理由拖欠未发。2017年1月9日,原告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向被告发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通知短信,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因被告未为原告缴纳社保,要求被告报销医药费。现原告不服仲裁裁决,并诉至法院。
被告上海楷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辩称,确认原、被告于2016年11月5日至2017年1月9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被告的基本工资为每月2,190元,原告不存在拖欠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的情况。原告入职时主动提出不缴纳社保的要求,自愿放弃公司保险金的缴纳,请求公司进行现金补贴,并自愿承担因此引起的法律责任,被告根据原告所提出的要求支付社保补贴,后经原告要求,已为其补缴社保,因此原告主张的医疗费被告不同意支付。原告系自愿离职,不同意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
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原告2016年11月5日进入被告处担任保安。2017年1月9日,原告向被告的工作人员发送短信,以被告未为其缴纳社保及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2021年4月7日,原告以本案诉争事项等向上海市闵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会于2021年5月19日作出闵劳人仲(2021)办字第1798号裁决书,裁决对原告的仲裁请求不予支持(不包括不予处理部分)。原告不服,向本院提起诉讼。
另查明,2017年5月11日,原告收到丁某分两次向其银行卡的转账,金额分别为3,516元及312元。
诉讼中,本院向上海市A事务中心,核实原告主张的2016年11月5日至2017年1月9日期间的医药费是否可以由医疗保险报销及其中有多少属于医疗保险可报销范围。该中心于2021年10月26日回复我院,称上述期间的医药费,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均不予报销。涉及的医疗费金额中,自费金额为21元,分类自负25.26元,属于基本医保目录范围的金额为622.34元。原告当时未正常缴纳社保,不考虑帐户资金抵充,但补缴的医保帐户资金不做抵充仍会累计至历年帐户余额。该医疗费因可报金额未超过在职门急诊1,500元自负段,如原告正常缴费,可用帐户资金抵充其现金支付,帐户资金用完也仅作门急诊自负段支付累计,不存在医保基金支付的情况。
庭审中,原告为证明其主张,向本院提交了以下证据:
1、原告与被告处多位工作人员的谈话及电话录音、视频,被告处的工作人员多陈述一天工作12个小时,每月16日至20日发放工资,如正常工作,一个月工资是有四五千的,证明原告的基本工资为4,000元;
2、机动车辆进出记录、秩序维护部领班日志、维护员值班人员交接班记录、考勤表等,部分证据为照片或复印件,无原件,证明原告实际工作情况;
3、原告与被告处工作人员的手机短信记录,显示其于2016年12月之后持续向被告主张权利,故原告的诉请未超过仲裁时效;
4、病历卡、病假单、门急诊收费票据等,证明因被告未为原告缴纳社保,导致原告无法报销医药费,应由被告支付原告的医药费。
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质证如下:
证据1被告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均为个人行为,不能作为被告发放基本工资的标准,且录音中的人员并未得到被告的任何书面授权,经核实,原告的基本工资为2,190元;
证据2原告每天工作时间为12个小时,但未提供相应的考勤记录原件;
证据3短信中的所有人员在原告在职时均为原告的领导,但这些是否为这些人员的手机号被告未予核实;
证据4原告在入职时自愿放弃公司为其缴纳社保,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被告已经为其补缴社保,原告主张的医药费应自行承担或要求社保报销。
被告为证明其主张,向本院提交以下证据:
1、入职协议及顶班申请,入职协议上载明:“……二、保险金的交纳……2、因本人在户口所在地已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故自愿放弃公司保险金的缴纳,请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贴保险费用并每月工资中一同支付,保险补贴金为每月300.00元整。本人自愿接受以上第2条关于保险金的处理方式,并且自愿承担因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原告在该入职协议上签名,证明原告自愿放弃公司为其缴纳社保。
2、原告2016年12月的工资表及丁某的银行交易明细,证明原告的基本工资为2,190元,丁某向其转账支付原告2016年12月及2017年1月的工资,被告已足额发放工资。
原告对被告提交的证据,质证如下:
证据1中的签字均为其所写,但认为系受胁迫所写,被告说不写就拿不到工资,且入职协议中的甲方为空白,所谓的顶班实际为加班。
证据2中的工资单上没有原告签名确认,原告也没有收到过相应的工资,原告不认识丁某,丁某在转账时也没有备注是工资,该转账是案外人周志勇称其银行卡被监控了,有资金进来会被立刻划走,要求让别人转账给原告,原告再取现给周志勇,丁某的转账即为此情况,同时工资单中写明被告代扣个税0.51元,但实际被告并未代原告缴纳个税。
以上事实,由仲裁裁决书等相关证据材料以及当事人的庭审陈述所证实,并均经庭审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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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8 12:5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院认为,原、被告均确认双方于2016年11月5日至2017年1月9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本院予以确认。被告虽主张原告的诉请已过仲裁时效,但原告在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之后不定期向原告当时的多位领导发送短信等主张权利,故被告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已过仲裁时效的主张,本院不予认可。原告虽主张其每月基本工资为4,000元,但其提交的录音视频等证据中,各人多系附和原告陈述,且多人的意思表示为如原告正常工作十二小时,其基本工资为4,000元,故该4,000元中应包含加班工资,原告主张其每月基本工资为4,000元的主张,依据不足,本院实难支持。而根据被告提交的原告2016年12月的工资表,其上虽无原告本人签名确认,但其余多名队员的基本工资均为2,190元并有相应签名,在原告未提供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本院采信被告的主张,即原告每月基本工资为2,190元。关于2016年11月5日至2017年1月9日期间的基本工资、平时延时加班工资、双休日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病假工资,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现原告于2021年4月申请仲裁主张上述请求,故被告对原告上述期间的工资支付情况无举证义务,而原告亦无证据证明上述期间的出勤情况、加班时长且被告未足额支付该期间的基本工资、平时延时加班工资、双休日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病假工资。因此,原告主张上述期间基本工资、平时延时加班工资、双休日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病假工资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原告虽对被告认为丁某系代某转账支付工资的主张不予认可,但未提供证据证明丁某的转账实系与案外人有关,与被告无关,且原告的解释亦不符合常理,故本院采信被告的主张,即丁某的转账实为代某向原告支付的工资。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首先,劳动者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平的原则。用人单位因主观恶意而“未缴纳”社保金的,可以作为劳动者解除合同的理由。但原告在入职时即在入职协议中放弃被告保险金的缴纳,并要求被告以现金补贴方式在每月工资中一并支付社保补贴,故被告没有不为原告缴纳社保的恶意,原告虽主张入职协议系受胁迫所签,但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故对原告的该主张,本院实难采信。因此,原告以被告未为其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据此要求被告支付经济补偿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其次,如前所述,原告主张被告未足额支付其2016年11月的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及病假工资,但本院不予支持,而根据原告自己提供的证据中被告处的工作人员亦告知其处每月16日至20日发放工资,故其在2017年1月9日并不知晓被告是否会足额发放其2016年12月及2017年1月的工资,故原告在2017年1月9日即以被告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据此主张经济补偿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综上,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因拖欠工资而加付50%的赔偿金,现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行政部门曾责令被告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因拖欠工资的50%赔偿金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2016年11月5日至2017年1月9日期间的医药费,被告虽未按时为原告缴纳社保,但根据闵行区B事务中心的复函,原告提交的医药费不存在医保基金支付的情况,故原告要求被告承担上述医药费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原告的第二、第三、第八项诉讼请求,不属于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本院于本案中不予处理。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第一款、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原告李宏杰与被告上海楷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5日至2017年1月9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驳回原告李宏杰的其余诉讼请求(不包括不予处理部分)。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原告李宏杰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员 顾姝姝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法官助理 钱明轩
书 记 员 钱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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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8 12:5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北冥的求学经历不写吗,特别是被湖南城建专科学校开除的那段,那可是北冥人生的重要转折点。如果没有被开除的那段历史,北冥现在就是湖南房地产行业体制内的官员,吃香喝辣,家财万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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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28 12:5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金牛之星 发表于 2024-5-28 12:50
北冥的求学经历不写吗,特别是被湖南城建专科学校开除的那段,那可是北冥人生的重要转折点。如果没有被开除 ...

为什么被开除,这段我不怎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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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8 12:56:53 | 显示全部楼层
3、偷卖仓库的电脑,被主管打、碰瓷主管拿一第一笔司法补偿,奠定了以后碰瓷的机会
他自己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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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8 12:57: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给北冥加点销魂蚀骨的爱情,还要北冥荡平华尔街,当上世界金融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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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28 12:58:39 | 显示全部楼层
空山新雨绕指柔 发表于 2024-5-28 12:57
要给北冥加点销魂蚀骨的爱情,还要北冥荡平华尔街,当上世界金融皇帝

孤女毕玉芹 灰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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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8 13:3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帝死之后,努力做保安,为了生存部分可以写得很激励阿。
发到平台产生稿费的花,去慰问家属,又可以又题材写一部分。
大帝死了,至少还能红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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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8 13:38:28 | 显示全部楼层
艹,帝在垃圾狗眼里就是透明人,一点隐私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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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8 13:41: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坚持哥 发表于 2024-5-28 13:38
艹,帝在垃圾狗眼里就是透明人,一点隐私也没有。

垃圾狗做期货不咋地,但是在侦探方面,福尔摩斯过来都得叫一声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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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8 14: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空山新雨绕指柔 发表于 2024-5-28 13:41
垃圾狗做期货不咋地,但是在侦探方面,福尔摩斯过来都得叫一声大哥

既然垃圾狗探案如此厉害,那倒是把北冥被湖南城建专科学校开除的原因查出来啊,勿使其成为北学里的未解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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