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帝与楷丰安安公司打斗的大结局
综上所述,李宏杰的上诉请求缺乏依据,难以支持;一审判决并无不当,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李宏杰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叶佳
审 判 员 宋贇
审 判 员 顾颖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 熊洋
书 记 员 熊洋 :D 帝的人生第一场官司,王湘涛。打了帝一拳头,讹了王3000大元 靠,如果研究北冥是一个大学专业,黑师傅就是博导。 补天 发表于 2025-3-6 21:37
靠,如果研究北冥是一个大学专业,黑师傅就是博导。
北学研究院院士:victory:
北学专家 终究是丽红姐扛下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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