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嘿哦 发表于 2025-2-5 21:29:50

丙振!什么事判刑七年?强制猥亵?强J?

强箭采用接触说

35秒完全可能!

采用插入说 ,插入即完成既遂

嘿嘿嘿哦 发表于 2025-2-5 21:36:11

也别再纠结啥

肯定不是错案   

银渐层 发表于 2025-2-5 21:37:43

鸡蛋初中肆业,因此内心深处浓厚的自卑,所以需要话题素材,长篇大论,宣传自己聪明,以求得他人的认同,掩盖内心深处的不自信。至于把自己堂弟的丑事,从互联网到熟人社会,宣扬的众人皆知,不在鸡蛋的考虑范围之内。因为按照他的逻辑,他没有任何经济损失。堂弟?他用来宣传自己的道具罢了。堂弟摊着这种亲戚,悲哀。一分钱实际资助没有,还弄的别人都知道丑事。实际的忙一点都帮不上,拼命宣扬自己聪明,比如能算卦知道小孩便秘。恶心莫过于此!

嘿嘿嘿哦 发表于 2025-2-5 22:01:39

银渐层 发表于 2025-2-5 21:37
鸡蛋初中肆业,因此内心深处浓厚的自卑,所以需要话题素材,长篇大论,宣传自己聪明,以求得他人的认同,掩 ...

一般七年的肯定不是强制猥亵了

因为三次大概率就一两年

这个七年应该是插入既遂了

桂系炒手 发表于 2025-2-5 22:05:18

嘿嘿嘿哦 发表于 2025-2-5 22:01
一般七年的肯定不是强制猥亵了

因为三次大概率就一两年


母女双收?我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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