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紫藤巷凶杀案”
山西“紫藤巷凶杀案”发生于21年前。2003年10月2日,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计生委干部马朝晖在位于翼城县北关村紫藤巷的家中被杀害,身中49刀。案发后,马朝晖妻子李慧及其情夫李文浩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警方控制。住在马朝晖家附近的董昀,被认定为了包庇凶手而伪造现场。此后,该案经历3年侦查、8年审理,经翼城县和临汾市两级fa院6次审判后,2014年,山西省高院作出(2014)晋刑一终字第18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李慧和李文浩故意杀人罪成立,均被判处死缓;董昀犯包庇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李慧的姐姐李翠仙被判妨害作证罪,免于刑事处罚。李慧、李文浩、董昀、李翠仙均不服,提出申诉。2018年1月15日,最高检认为山西省高院的相关裁定“确有错误”,已建议最高人民fa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2020年9月21日,董昀等人接到山西省高院电话通知称,最高人民fa院已指令山西省高级人民fa院对此案进行再审。本次重审开庭前,董昀、李文浩的辩护律师向澎湃新闻表示,他们将作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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