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搬运工 发表于 2024-11-9 22:02:47

价值守卫

如果一个男子和一个未成年女孩再一个屋子,待了35秒。然后女孩指控他,说的很多细节,即使是他是一眼看去,都知道他是被冤枉的,他也没有任何办法证明自己是清白的。fa院也必须尊重这条去判刑。我今年才真正感受到这条多厉害!!

老俊桦 发表于 2024-11-10 06:50:24

恐怖啊

老俊桦 发表于 2024-11-10 06:53:08

现在有的小孩10岁就有心机,故意撒谎,这真是无解的存在,未成年保护法,难搞,大家上个学,知道有些人从小就坏,跟年纪大小无关

老俊桦 发表于 2024-11-10 07:03:22

涉及未成年性侵案件中的“非亲历不可知的细节”:在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性侵案件中,有一个术语经常出现,叫“非亲历不可知的细节”。该术语特见于fa院对被害人陈述的评价,通常出现在物证、书证等其它证据都不足以证明被告人实施过有关行为的时候。根据有关意见,如果被害人在接受询问时,在陈述中说了“非亲历不可知的细节”,那fa院便应当相信该陈述的真实性,并由此作出对被告人不利的结论。意见具体见2023年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第30条:未成年被害人陈述了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性侵害事实相关的非亲历不可知的细节,并且可以排除指证、诱证、诬告、陷害可能的,一般应当采信。注意,这里是“应当”,不是可以。而司法实践中,什么叫“非亲历不可知的细节”呢?很简单,就是案发时发生了什么,你说一遍。是的,你说一遍,说一遍就行。别以为我是在开玩笑,这其实是个逻辑闭环:“非亲历不可知的细节”,通常只有在其它证据都无法证明有关事实存在时被激活用作说理,因为如果有其它切实证据,那就不是“非亲历不可知”,毕竟没亲历的人看了证据,也知了。只有在没有其它证据证明有关事实存在时,案发时发生了什么,才是“非亲历不可知”,而根据上述意见,只要你说的是“非亲历不可知的细节”,那fa院就应当采信。是,如果你被一个未成年人指控性侵,那有证据,你自然应被追责,而如果你没证据,那由于对方说了“非亲历不可知的细节”,而你又不能证明对方是在诬告你,那fa院就应当采信。所以大家发现了吗,对于涉及未成年性侵案件,只要有未成年人指控你,那你的刑事风险毫无疑问就是迫在眉睫的,甚至,你最终被认定有罪的风险将非常大。并且,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还强调,要“引导办案人员不过度依赖客观证据。”“引导办案人员不过度依赖客观证据”,这。在此情况下,即使隐私部位及内衣内裤没有检测出被告人DNA,被害人自述获得的损伤经鉴定也没有,本案也没有其他证人亲眼目睹(此类案件中的证人证言大多是传来证据),只要该未成年人说了“非亲历不可知的细节”,fa院也能判有罪,如果认定不了既遂(体内、外阴没检测出DNA),那就认定未遂嘛。我认为这真是不对的。这背后涉及三个问题:第一,未成年人会不会撒谎。大家都当过未成年人,这点诸君自辨。第二,“可以排除指证、诱证、诬告、陷害可能的”标准是什么,这部分证据,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自己会不会主动进行收集?而如果他们不介入,当事人自己收集时会不会遇到法律上的掣肘,以及“排除诬告可能”的证明标准到底有多严苛?我们有个老师被控强制猥亵的案子,此前有媒体报道过,大家可以由此了解下fa院的裁判标准。并且,背后还有一个现实逻辑,即如果案件最终进入审判阶段,这些或许可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证据,客观上对有的KPI考核是“不利”的:君不知一个案子如果最终定无罪,除非大领导拍板说办案人员没责任,不然对前列办案人员会产生什么影响。第三,就是司法机关不会明说,但一定会慎重考虑的问题:如果判无罪,那岂不是就在说小朋友在诬告、在撒谎?那这会不会对小朋友后续人生造成负面影响?甚至说出去了,fa院会不会被骂枉法裁判、有司法黑箱,不照顾未成年人?毕竟你说保护未成年人,然后作出严厉判决,群众都会竖大拇指,但你说一个控告被性侵的未成年人在撒谎,那你被谴责的压力和可能会很大。所以啊,有时律师在介入未成人性侵案件的辩护时,总难免出现“证据学消失了”的感慨,旁人或许不理解,我只能说有的并非空穴来风。而这是否容易导致诬告?非常容易。我非常理解、尊重和支持两高两部关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司法精神和司法初衷,但对于意见中尤为值得商榷的条款,我还是必须提出并给到我的意见,因为对于可能出现产生冤假错案的漏洞,作为法律从业人员,发现了就必须指出并希望它被堵上。对“非亲历不可知的细节”的认定是否会对基本的证据规则造成损害,是否会纵容诬告,司法机关一定要审慎判断。7岁是未成年,17岁也是未成年。70岁的人会撒谎,7岁的人也会。

老俊桦 发表于 2024-11-10 07:16:00

其实很多很多法律问题很复杂,美国特朗普够牛逼了吧,他是前总统,现在又当选新总统,但他身上背着多起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形势比法比真理比逻辑要强,80年以前,男女一起唱歌跳舞说不定被判花生米

老俊桦 发表于 2024-11-10 07:17:38

普通人一旦被冤,除非能有强证据证明自己不在场,否则难搞

神奇阿爸 发表于 2024-11-10 09:00:46

老俊桦 发表于 2024-11-10 07:17
普通人一旦被冤,除非能有强证据证明自己不在场,否则难搞

如果房间只有两个人,你不能证明自己不在场。
你又怎么证明你无罪呢?
未成年人说你摸她阴部了,摸了几下都很清楚。你说没有。
fa院会按照对方说法给你判刑。

风度扁扁 发表于 2024-11-10 09:03:44

恐怖!

老俊桦 发表于 2024-11-10 09:05:44

神奇阿爸 发表于 2024-11-10 09:00
如果房间只有两个人,你不能证明自己不在场。
你又怎么证明你无罪呢?
未成年人说你摸她阴部了,摸了几下 ...

他这个在场35秒,按照现在的时势法律,难搞

老俊桦 发表于 2024-11-10 09:06:24

这35秒,秒秒致命

我来自鸡岛 发表于 2024-11-10 10:27:41

哪个庙没有冤死的鬼

我点知 发表于 2024-11-10 10:35:23

老俊桦 发表于 2024-11-10 07:16
其实很多很多法律问题很复杂,美国特朗普够牛逼了吧,他是前总统,现在又当选新总统,但他身上背着多起刑事 ...

马上就无罪了

丑逼国所谓的法制精神也是瞎b吹

在权势面前几十项重罪马上就无罪

铁马冰河 发表于 2024-11-10 10:51:19

瓜田李下知道不,白瞎是个大人了

琳琳钟情宏杰帝 发表于 2024-11-10 10:57:17

非亲历不可知的细节

比如说这个男的jb上有个痔

老俊桦 发表于 2024-11-10 11:44:51

我点知 发表于 2024-11-10 10:35
马上就无罪了

丑逼国所谓的法制精神也是瞎b吹


其实很多罪,有时候是形势所迫

我点知 发表于 2024-11-10 22:35:35

老俊桦 发表于 2024-11-10 11:44
其实很多罪,有时候是形势所迫

几十项重罪啊,好像多数是minzhudang给老川扣的屎盆子

多数罪是假的,美国正至就是这么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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